茅臺稱成功注冊賴茅商標 賴家后人欲向最高院申訴 | |
持續(xù)數十年的“賴茅”商標歸屬之爭,或因茅臺集團成功注冊而塵埃落定。 3月15日,茅臺集團就“賴茅”商標使用發(fā)布聲明,強調“賴茅”(注冊號:4570381;第33類)商標為公司注冊商標。當日下午,記者從茅臺集團一位人士處證實,茅臺成功注冊“賴茅”。 商標花落茅臺,其他“賴茅”酒原生產廠家是否就此讓步?昨日(3月16日),貴州賴世家酒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(以下簡稱賴世家酒業(yè))董事長賴世豪向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不服商評委裁定,雖此前相應訴訟并未成功,他計劃未來向最高院進行申訴。 一位原生產賴茅的酒廠負責人表示,目前市面上眾多的賴茅酒未來或被清理。業(yè)內人士分析稱,茅臺很有可能借助賴茅品牌發(fā)力中低端市場。 賴家后人表示“將申訴”/ 3月15日上午,貴州茅臺知識產權保護部通過官方微博發(fā)表聲明稱,“賴茅”商標為茅臺集團注冊商標,受法律保護,侵權必究。隨后,茅臺集團人士在電話中向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證實,該則聲明屬實,目前公司對“賴茅”的商標注冊已經成功。 公開信息顯示,“賴茅”酒是賴永初及兄弟賴貴山于1941年在仁懷茅臺村興辦“茅臺村恒興酒廠”時所創(chuàng)。上世紀50年代,恒興酒廠和其他幾家酒廠一并收歸國有,成立了貴州茅臺酒廠(即茅臺集團)。 1982年《商標法》實施時,茅臺提出了“賴茅”商標注冊申請,于1992年獲得商標使用權。2003年,歸屬于賴家后人的深圳賴永初酒業(yè)經銷公司以“茅臺3年未使用該商標”為由,要求撤銷“賴茅”注冊,同年“賴茅”注冊商標被撤銷。之后,茅臺集團再度申請注冊,2007年,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準茅臺注冊“賴茅”商標。 2012年,賴世家酒業(yè)等公司不服國家商標總局商評委裁定,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,中院維持原裁定。2013年賴世家酒業(yè)再度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訟。 昨日,賴世豪向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,計劃向最高院申訴?!皩⒕蜕虡藱鄽w屬提出最后申訴,正在籌備?!辟囀篮缊猿终J為,茅臺集團數十年未在實際生產中使用 “賴茅”商標,不應該歸屬茅臺一方。 但另一位賴家后人在電話中無奈表示,“現在也沒辦法,這事(賴茅商標歸屬)打完了?!?/P> 北京金沃律師事務所執(zhí)行主任汪世利律師認為,根據相應法律法規(guī),從目前已公開材料來看,北京市高院的裁決已經基本決定 “賴茅”商標的歸屬,茅臺集團對該商標的注冊已經生效。另一長期關注此事的貴州律師亦表示,目前“賴茅”商標或已屬于茅臺集團,盡管賴家后人“還有權利申訴”。 “賴茅亂象”面臨被清理/ 茅臺集團成功注冊 “賴茅”商標,全國多地原生產賴茅酒的眾多廠家或面臨清理。汪世利表示,“賴茅”商標若確定歸屬茅臺,其他中小酒廠再生產即構成侵權。 《貴州日報》去年底報道,據業(yè)內人士稱,國內市場上使用“賴茅”二字的白酒品牌多達千余種,廠家也多達三四百家,產品價格從30元到1000元不等,產品質量良莠不齊,廠家實力大小不一。 在貴州白酒專家萬興貴看來,“賴茅”商標折射出的正是目前仁懷市乃至貴州省范圍內醬香型白酒的發(fā)展困境之一。 據萬興貴估算,通過其他原生產“賴茅”的酒廠這些年的培養(yǎng),此前賴茅酒市場規(guī)模已達到50億~80億元的市場規(guī)模,“目前仍有50億元左右”。 如今,若“賴茅”商標就此確權,原“賴茅”酒生產廠勢必面臨轉型。 前幾年,一些原生產“賴茅”酒的當地廠家即開始轉向自有品牌酒的生產。昨日,一位酒廠負責人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介紹,他的公司此前已停止生產“賴茅”酒,轉而以其他品牌為主。 該酒廠負責人預計,接下來,“賴茅亂象”或將被整頓,“估計亂不了多久,它(茅臺集團)肯定要清理,其他廠家面臨被清理”。 萬興貴也建議,其他中小酒廠不應再糾結于賴茅酒,“沉下心來做自有品牌”。同時在他看來,未來茅臺借“賴茅”布局中低端市場的可能性不小。 茅臺借勢布局中低端?/ “茅臺若運用賴茅得當,加上其品牌優(yōu)勢,其市場容量2~3年內或可達到100億~200億元的生產規(guī)模。”萬興貴表示,在他看來,此次茅臺方面重申對 “賴茅”的商標歸屬權背后,或“暗示未來在適當的時候使用起來、推出產品”。 資深白酒經理人晉育峰就此公開評價,歸屬確權后,如果茅臺將其定位于150元以下的醬酒,介于王子和迎賓之間,其前景被看好。合肥智卓營銷咨詢策劃有限公司總經理夏林林亦表示,“賴茅”若重歸茅臺,茅臺要么雪藏,要么將其作為產品品牌進行系列化打造,“如是后者,此舉將對茅臺未來拓展大眾酒市場形成有利局勢”。 實際上,在貴州茅臺的業(yè)績中,以中低端產品為主的茅臺系列酒市場表現并不盡如人意。茅臺2013年半年報顯示,公司系列酒上半年營收僅為7.38億元,同比下滑約31.85%。 四川1919酒類直供董事長楊陵江亦分析稱,茅臺官方發(fā)布相關聲明,就是啟用賴茅品牌的節(jié)奏,而且是迫不及待,茅臺太渴望在100元到300元價位有所建樹,茅臺太需要業(yè)績能快速體現的、爆炸性的增長點。 (來源于: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: 謝振宇) 相關法律鏈接:第四十四條 使用注冊商標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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