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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運主題曲《我和你》歌詞侵權(quán)案二審開庭 | |
《我和你》被告“你抄我”
兩原告訴陳其鋼一審敗訴
二審申請專家鑒定
“我和你,心連心,同住地球村?!边@首讓人難忘的北京奧運主題歌因被訴抄襲今天成為呈堂證據(jù)——兩名參加奧運歌曲征集活動的投稿人將歌曲的創(chuàng)作者2008北京奧運音樂總監(jiān)、法籍自由作曲家陳其鋼訴至法院,要求停止侵權(quán)公開賠禮道歉。今天此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進行了談話。此前一審法院認為歌詞不構(gòu)成實質(zhì)性近似,駁回了兩原告的訴請。
原告要求進行鑒定
43歲的原告王瑞華原是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的博士后,現(xiàn)任山東大學副教授,她今天在法庭談話前向記者表示,要求陳其鋼承認《我和你》的歌詞借鑒了兩名原告的作品,兩原告要求作品署名權(quán)。雖然一審敗訴,但王瑞華稱,她對二審結(jié)果很樂觀。
對于一審敗訴,王瑞華稱,作詞是專業(yè)性的工作,法院是專業(yè)法律機關(guān),但是不代表有著專業(yè)的歌詞素養(yǎng)和歌詞鑒定能力,因此法院應(yīng)該經(jīng)過專業(yè)機構(gòu)和專家的鑒定,再作出判斷。她今天會向二審法院提出申請鑒定。此前王瑞華向法院提供了北京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張清華與中國現(xiàn)代文學研究館常務(wù)副館長吳義勤教授的專家意見,認為題目完全相同,這種概率非常低。
稱兩投稿歌詞被“綜合”
2007年8月16日,王瑞華將自己創(chuàng)作的《我和你》歌詞寄給奧運歌曲征集辦公室,此后無音訊。2008年8月8日,王瑞華聽到奧運會開幕式主題曲《我和你》,她認為無論從歌曲名稱還是歌詞內(nèi)容,都和她的作品相似。
王瑞華將此事發(fā)到網(wǎng)上,沒想到一個叫張明仁的人也表示,自己的作品《奧林匹克·北京》也被剽竊。王瑞華說,和張明仁在網(wǎng)上溝通后,她發(fā)現(xiàn)奧運歌曲《我和你》,實際上是兩人作品的綜合版。張明仁是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順縣文聯(lián)主席,一直從事歌曲創(chuàng)作。他的作品是于2006年5月28日寄送到奧運歌曲征集辦公室的。
王瑞華認為,陳其鋼是對兩名原告的作品改頭換面,經(jīng)加工、壓縮、提煉后剽竊的。根據(jù)三首歌詞的比對可以看出,陳其鋼作品中直接抄襲的詞句,有王瑞華作品中的“我和你”、張明仁作品中的“心連心、同住地球村、相會在北京”。
2010年8月,王瑞華和張明仁起訴陳其鋼侵犯著作權(quán),要求公開賠禮道歉,但未要求賠償。此外,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因在發(fā)行的音像作品中收錄該歌曲,被一同列為被告。
被告稱未接觸征歌作品
此案一審時,陳其鋼委托了代理律師,本人沒有出庭,他向法院提交證詞稱,奧運歌曲是他獨立創(chuàng)作完成的,盡管他是音樂總監(jiān),但不是評委,也不負責征歌工作,因此接觸不到征歌作品,所以不存在抄襲。征歌辦官員也在提交給法院的證言中稱,征歌辦當時只提供過47首精選的作品給陳其鋼看過,這里面不包括王、張的作品,因此陳其鋼接觸不到王、張的征歌作品,不存在抄襲。而原告對此說法并不認可。
去年9月,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駁回兩位原告的訴訟請求。法院認為,通過對比,被告陳其鋼作品中使用了“我和你”等表述,這些表達過于簡單,屬于公有領(lǐng)域常用表達,在被告作品中所占比例非常小。而張明仁的作品中有三句與奧運歌曲存在一定程度的近似,但在作品中出現(xiàn)的位置卻不相同。因此,法院認為陳其鋼的作品與王瑞華和張明仁的作品,不構(gòu)成實質(zhì)性的近似。
張明仁的《奧林匹克·北京》
手牽手,心連心,我們不陌生;五環(huán)下點燃圣火,相聚在北京;根連根,親又親,同在地球村……
王瑞華的《我和你》
我和 你,也許從未見過面;我們的心卻已緊緊相連……我和你,說著不同的語言,微笑已把我們緊緊相連……同一個世界連著你,同一個夢想連著我,世界與夢想連著我和你……
陳其鋼的《我和你》
我和你,心連心,同住地球村,為夢想,千里行,相會在北京。來吧朋友,伸出你的手,我和你,心連心,永遠一家人。(邱偉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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